1. | 租賃物件的使用,請參照說明書或本網站注意事項及使用規範,若因承租人不正常使用導致損壞或未善盡保管責任,承租人加入Captain Care 安心保障方案,可避免因遺失、遭竊、損壞等意外而造成高額賠償。 須承擔賠償責任及費用。 | |
2. | 本網站提供之租賃物件採預約制,但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,無法提供原預約之品項(EX:天災、天候、或其他因素致使前承租人逾期歸還,或是物品損壞來不及修復…等),本網站會提前告知預約人,並儘量替換相同規格或款式之物品供預約人使用,預約人亦可選擇不承租,已繳付之預約金可辦理全額退費。 | |
3. | 承租人若因行程變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延後歸還,請提前告知本網站服務人員(來電/網站客服/粉專私訊…),以方便協調後續已預約之租期。逾期租金仍需依實際歸還日期按日計算,不適用長天期之優惠費率。 | |
4. |
若預約人因故取消預約時,依以下情形退還預約金: •於預定取用物件當日(或出貨日)取消預約,需扣除巳付預約金100%。 •於預定取用物件日(或出貨日)前1-2日取消預約,需,其餘退還預約人。 扣除巳付預約金50% •於預定取用物件日(或出貨日)前3-5日取消預約,需 扣除巳付預約金10%,其餘退還預約人。 若為天災、戰爭…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取消預約,則可全額退還預約金(需扣除金融機構 必要之退款手續費)。唯若已完成取件(或出貨), 預約金轉為租賃消費款項後, 即無法退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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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 取用物品(或e-mail/私訊提供),確認承租人身分無誤後交付出租物品。租用物品取件或出貨之後, 時需出示承租人雙證件不得以非屬影響物品主體功能之因素(EX:外觀新舊、色差、尺寸太大或太小...),要求取消預約或退貨。 |
行李箱租用須知
1.行李箱箱體上正常託運的碰刮傷皆無需賠償。
2.行李箱損壞狀況
行李箱損壞狀況 | 案例說明 | 承租人義務及賠償責任 | 提供協助 | 備註 |
1.託運損壞 | 託運時箱體破裂 | 請當場向航空地勤辦理申訴理賠的手續。無需賠償。 | 可協助協調及求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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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保固範圍內的損壞 | 正常拖行下輪子損壞脫落 | 無需賠償 | 由本公司自行送修 | 本網站提供之RIMOWA行李箱大部份均在原廠5年保固範圍內,請承租人放心使用。 |
3. 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損 (含非保固範圍) | 正常操作且行李未超重的情況下手提把斷裂 | 無需賠償 | 由本公司自行送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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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因人為因素或使用不當損壞 | 忘記密碼卻強行破壞鎖具開啟行李箱 | 需負擔維修責任及費用 | 可協助送修 | 若發生狀況異常或次數過於頻繁,本網站有權將該會員停權。 |
3.行李箱遺失狀況
行李箱遺失狀況 | 案例說明 | 承租人義務及賠償責任 | 提供協助 | 備註 |
1.託運遺失 | 託運時行李箱遺失 | 請當場向航空地勤辦理申訴理賠的手續。 僅就航空公司理賠上限(約400~500usd)不足的部分賠償。 | 可協助 | 協調及求償
建議加入Captain Care 安心保障方案,可避免因遺失、遭竊、損壞等意外而造成高額賠償。 詳細資訊 |
2.非託運遺失 |
搭大眾交通工具時,行李失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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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通知本網站。
量產款需以新品售價8成金額賠償。限量款及特殊款以新品售價 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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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協助代購 | 若發生狀況異常或次數過於頻繁,本網站有權將該會員停權。 |
4.上述行李箱損壞及遺失狀況,除了已列出之賠償責任之外,皆無須再負擔本網站營業損失。
5.若有液狀之瓶罐或袋裝物品,請務必妥善包裝再置入行李箱以避免溢出。非屬正常使用的內部嚴重髒污需另支付清潔費500~1000元。
6.行李箱上的託運貼紙及其殘膠,請交由本網站工作人員清除,請勿以揮發性溶劑自行清除,以免行李箱表面受損。
7.回程的登機證及行李條(行李箱上的託運貼紙)請保留1周,若有較隱蔽的損壞未當場發現, 仍可憑證向航空公司辦理申訴理賠。
8.部分特殊箱款,須配合於託運前使用專用保護罩(會於產品頁面備註說明), 若承租人無法配合,請改預約其他款式。
9.請選擇適合行程大小的行李箱,儘量避免空箱託運,可避免不必要的損壞。
10.登機箱請勿託運。
wi-fi 行動上網分享器租用須知
部分國家(韓國、美國、香港、馬來西亞)及特殊優惠活動為隨機出貨,不開放選擇機種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2.台灣境內、轉機或在非申請國家時,請勿開機,若不慎開機,可能產生高額漫遊費用,此費用需由承租人全額負擔,敬請謹慎使用。
若租用有流量限制機種,超過使用期間之流量額度將會被限速使用。
請承租人務必注意裝置的設定,以避免自行更新或上傳消耗流量。
網速度變慢,承租人不得請求退費或損害賠償。
建議承租人在租用機器時,也同時加入安心君保險方案。
防水相機租用須知
1.使用前請詳閱使用說明書及注意事項,若因承租人不正常使用導致損壞或未善盡保管責任,須承擔賠償責任及費用。
2.防水相機可裸機下水(依使用說明書允許之狀態下),並於符合相機規格之防水深度內使用。
3.請勿在水溫40。C以上的熱水中使用相機(EX:溫泉或浴池)。
4.請勿在水中連續使用相機超過60分鐘。
5.下水時請務必將手環帶或漂浮帶套緊於手腕上,避免水上活動時手滑脫落(相機可能會下沉到無法撿拾的海域或超過防水深度)。
6.下水後有可能因為溫度差異導致觀景窗起霧,此為正常物理現象,待2~3分鐘霧氣散去後 即可正常使用。
7.開啟側蓋前請將相機外及雙手的沙子、灰塵、頭髮、水滴…等異物清除乾淨。
8.關閉側蓋前請確保灰色(或橘色)防水膠條上及其對應關閉處, 沒有任何沙子、灰塵、頭髮、水滴…等異物。
9.在海水中使用後,請立即用清水(淡水)輕輕沖洗相機,當天以淡水浸泡相機約10~15分鐘,以避免鹽分殘留。
10.部分熱門觀光地區宵小猖獗,建議相機隨身攜帶。
無線電對講機租用須知
1.部分地區的無線電對講機使用者須具備業餘無線電執照,請承租人自行確認該地區規定,對於承租人之使用行為,本網站不負任何連帶責任。
2.無線電對講機皆不防水,請勿於戶外會淋雨的地方手持使用。